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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6年九游会国际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

作者:校工会 发布日期:2026-04-08

校属各分工会:
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大力弘扬劳模精神、劳动精神、工匠精神,充分发挥劳模和名师、名家等优秀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,激发我校教职工创新创造活力,根据《九游会国际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有关规定,校工会决定启动2026年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对象

符合《办法》第六条所列条件的创新团队,可由所在分工会推荐申报。工作室应以劳模、工匠人才或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专业技术带头人为领衔人,以本人姓名命名,团队成员应为我校从事教学科研的一线教职工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申报工作室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
1、有领衔人:政治坚定、师德高尚,在专业领域具有较高水平,省(部)级以上劳模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及相当层次人才优先;

2、有创新团队:结构合理,已持续有效运行1年以上;

3、有制度保障:有场所、设备、制度、经费支持,有明确创新目标和年度计划;

4、有创新成果:近年承担校级及以上项目,取得经认定的创新成果;

5、有示范效应:在技术传承、人才培养、协同攻关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。

、申报所需材料

(一)《九游会国际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表》;

(二)领衔人荣誉证书、职称证明等材料;

(三)工作室管理制度、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;

(四)团队成员荣誉、资格证书等;

(五)创新成果证明材料(论文、专利、获奖、转化证明等);

(六)其他辅助材料(图片、视频等)。

、申报程序

由分工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填写《九游会国际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表》(见附件),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。申报表和支撑材料纸质版(一式三份)于2026年4月24日(星期五)17:00前报送至校工会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05002340@qq.com

五、评审命名

校工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,经公示后正式命名“九游会国际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”校工会将对命名工作室给予经费支持,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创新工作室。

、工作要求

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严格把关,择优推荐。

申报材料须真实、完整、规范,如发现弄虚作假,取消申报资格。

 

附件1:《九游会国际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管理办法(试行)

附件2:九游会国际劳模和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表

 

九游会国际工会委员会

2026年4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