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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部门负责人”是指国有资产管理处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班子成员,包括所有在职处级与科级干部,其主要职责是:
(一)主持和领导本部门行政事务工作,合理设岗,明晰职责,落实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岗位责任制,保障“两个责任”有效实施。
(二)贯彻执行相关政策法规,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体系,细化工作流程,完善内部监控机制;做好档案材料归集与移交工作。
(三)组织开展调查研究,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调研与分析论证工作,拟定本部门年度工作任务与目标,谋划管理与服务新举措,监督、检查和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效果。
(四)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,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,及时受理和处理相关疑难问题,排查责任和风险,廉洁履职,服从组织决定,保障政令畅通。
(五)完成上级主管部门、学校及处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