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》的有关规定,经笔试、面试、考察和体检,现将湖北民族学院2016年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拟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从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31日。
公示无异议的,我校将拟聘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。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,通知新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,实行岗位管理,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。新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(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)不报到的,取消聘用资格。取消后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。
公示期间,社会公众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,可以通过电话、信件等方式向湖北民族学院纪委或人事处反映。
联系电话:0718-8438381(纪委)、0718-8437559(人事处)
来信地址: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湖北民族学院纪委(或人事处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