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(简称“采招中心”)是学校的直属单位,于2023年6月成立,由原“国有资产与招投标管理处”分设。采招中心作为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,代表学校具体实施采购与招标行为,履行组织、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能。内设综合科、采购管理科。主要职责有:
一、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,拟订学校有关采购与招标的规章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。
二、根据学校财务预算方案,负责完成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。
三、指导、协调校属各单位的招标采购工作,依法依规按程序组织实施货物、服务和工程项目的招标采购。
四、负责处理招标采购过程中的质疑,协助监督部门处理相关投诉。
五、负责组建和管理学校“采购评标专家库”。
六、负责招标采购项目执行情况的统计和资料档案的建立、保管和移交工作。
七、负责采购代理机构的遴选、业务委托、管理、监督及考核工作。
八、负责采购与招标队伍建设,组织相关学习培训。
九、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【2025年9月30日更新】